2016年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产管理中心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均为省人力社保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浙江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主要承担与浙江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有关的对外联络、协调、宣传、服务等工作。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主要承担全省技工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职业技术教学培训的研究和指导,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产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厅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协(学)会的财务日常核算、预决算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申报以及预决算审核汇总等工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要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网络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全省联网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并参与各业务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和维护工作;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4家单位本次公开招聘共5人。其中:省人才工作对外联络处招聘1人,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招聘1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产管理中心招聘1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2人。招聘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凡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
招聘单位将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有关专业要求。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卷)》。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6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一般将安排人员递补。递补工作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落实。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该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人力社保厅(人事处):0571-8705647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10-64451321(对外联络处);0571-85029131(教研所);0571-85360035(资产中心);0571-85118006(信息中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