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公告
2014-06-09 14:55: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介绍湖州市有关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贸易信息,负责全市招商项目库的建设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有关招商资料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专业技术岗位,共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经济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4、历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5、应届生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17:00时期间,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宣人事处(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8楼808室)。

  (2)电子邮件报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外商投资促进综合分析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332328980@qq.com,附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2寸证件近照)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电话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应聘资格的取得。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国际商务网站(http://www.hzbiz.gov.cn/,通知公告);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外经贸局(组宣人事处):0572-210349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103496,2106778(沈渊芝、唐玉香)


  湖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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