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丽水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61人公告
2015-04-01 12:10: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松阳县公务员选调办法(试行)》(松组【2012】59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计划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

根据《松阳县公务员选调办法(试行)》(松组【2012】59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具体选调职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和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调对象身份要求为公务员的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纪守法,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2、从乡镇(街道)选调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选调的录用后工作需满 2年;再次参加选调的,在现单位工作需满 2年。

3、符合选调职位的性别、年龄、学历(党委系统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等要求;

4、符合工作岗位回避的有关规定;

5、符合我县选调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8日。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上班时间(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1张;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等。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报名参加选调的,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参加选调。

(二)公开考试竞争选调

同一职位(专业)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选调计划2名及以上的报名人数达到2倍的),采取公开考试选调。考试成绩作为入围考察的基本条件,不作为选调的唯一条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不够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

(三)直接考察选调

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开考试竞争选调比例的,可采取直接考察、考核的方式选调。

(四)确定选调人员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入围并经考察、考核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如无合适的选调人选,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取消选调计划。选调人选名单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原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岗位未设置的,暂按管理岗位九级聘任。

报名咨询电话:8063903、8062874;

举报监督电话:8063833;

信息公布网站:松阳政府网、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原标题:2015年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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