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有关市、县人力社保局核准,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和笔试考务工作。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7家市、县事业单位招聘9个岗位共11人,涉及绍兴市、湖州市及桐庐县、慈溪市、德清县、永康市。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见《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凡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对招聘条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性别限制。个别岗位因需要从事野外测绘作业,限定男性应聘。
(二)关于学历、学位。招聘条件所指学历,均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教育取得的学历。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
(三)关于专业。一般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相近专业或未列入目录内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四)关于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各单位电子邮箱见招聘岗位表。
由于各单位(含3月23日已公布招聘信息的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同时进行,因此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1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5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在网上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和要求,并通过电话告知入围人员。
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以及部分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有关证明(含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单位任职证明)等材料。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在当地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或由招聘单位委托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测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工作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