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三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zj.hzgwyw.com/)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三门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高校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专院校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院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3月5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出生 日期为准),并符合《2013年三门县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资格(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面试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60分。招聘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实际招聘数以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为准。
四、报名
1. 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 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要求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需带医院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三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 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5-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局六楼教室(大湖塘湫水大道9号)。
4.报名考务费:考务费 4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21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局五楼511室人事监察科领取。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医学综合理论知识,面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技能实践操作或实践操作知识问答。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数在3名以下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5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至面试前一天下午17∶00止已书面明确放弃面试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体检 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 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 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 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职称、执业资格考试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报名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4.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其他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用人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研究决定。
5.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一、本公告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32238(县卫生局),监督电话:833617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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