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特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前来应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户籍所在地为南浔镇(含开发区和古管委);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5、32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两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拟聘用者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月薪2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一寸免冠照1张到湖州市南浔 区人民检察院(南浔区南浔镇联谊西路1号)7楼706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3630581,联系人:钱先生。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4日上午11时。
(原标题: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