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章镇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临聘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职数 | 招聘条件 | |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 1 |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懂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 |
男女不限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员 | 1 | ||
社区矫正及禁毒社工 | 1 | 男性 |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符合条件者,经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章镇镇政府三楼组织办。联系人:孙小姐,联系电话:82094490;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联系方式。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 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依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录用: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并按规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三、其他事项
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章镇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相关待遇参照上虞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原标题:章镇镇人民政府招录临聘人员公告)
章镇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