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海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2-11-01 18:21: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及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临海市公共
     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及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临海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2年7月20日,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管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实施计划;负责代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和项目建成后交付相关单位;负责代建项目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及移交工作;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计划
公共建筑建设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浙江省户籍范围。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民建专业毕业,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称职,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24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我局实施,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2倍及以上,未达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名额。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HJSHEJ@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单位)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报名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下午5:00。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我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考核(考试
招考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2以上的比例,不足1:2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人数。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考核对象,并发给考核通知书。考核(考试)方式及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考试)。
(三)体检
考核(考试)结束后,我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我局确定)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我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临海网www.linha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临市委办[2008]6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2年10月24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截至2012年10月2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4. 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临海人才网和中国临海网予以公布。
5.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咨询电话:0576-85382021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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