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定于2013年3月5日至7日,首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审计大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附件1:
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