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如何管理培训机构?居住证制度实施后,义务教育如何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如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过半,义务教育依然面临很多备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根据26日发布的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义务教育专题报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打出“组合拳” 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问:评估报告提出,小学生课业负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目前存在“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情况,并且存在大量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监管?
王定华: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问题要打组合拳,单一的办法难以奏效。首先要转变家长观念,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儿童幼儿时期并不是学的越多越好,如果知识的增多造成了兴趣泯灭,将对孩子一生的成长都不利。
禁止公办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教育部对此有明确禁令;学校不认可补习证书,校外机构获得的任何证书,在入学时都没有效果。另外,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拟定了自律公约,教育部将推荐给更多的培训机构,在培训中体现对孩子的尊重。
再有,推进法治建设,对“黑”机构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合法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约束自身行为。教育部也将推进相关的立法修法工作,特别是在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中作出一些规范。
教育部门已做好居住证制度实施应对
问: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将会对当前的教育制度带来一定冲击,教育行政部门将做哪些准备?
王定华:居住证制度已经有了大致框架,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订之中,教育部全程参与了居住证实施办法的制订过程。实施之后,会给当前的招生制度和秩序带来一定冲击,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准备,提前有所应对。
国家在顶层设计上要求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教育部门将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授权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政策将按照国家要求和部门地方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这个过程中,要面对我国立体化的国情,允许和提倡因地制宜,让一些特大城市不至于因为居住证制度的实施而背上过重的包袱,但同时广大地区和特大城市都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地把工作做好,增强人民群众和各位家长的获得感。
财政投入将惠及1.38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问: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后,有哪些进展?
王定华: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40万所,在校生达1.38亿,在各级教育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利好。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中西部地区每年600元,东部每年650元。初中每年800元,东部每年850元。这是基准定额,中央财政按照比例进行投入,国家的财政将惠及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一律施行“两免一补”政策。实施上述政策对乡村的教育倾斜不减,中央财政另外每年拿出150多亿元,实现这个新的机制。
新的机制实施后,主要受益群体: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294.73万人,实现两免一补可以随学生流动;寄宿制学生,新机制实施后保障水平会明显提高,这类学生目前是3076.15万人;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他们能够比照公办学校学生享受一定的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小规模学校学生,村小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惠及500多万;特殊教育学生保障程度都会有大幅度提高,对于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相当于正常学生的8倍,要让残疾学生成为最受呵护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