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1个岗位共15人。
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1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art.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结构化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以笔试或实践操作的形式,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授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2、其他岗位
其他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以笔试或实践操作的形式,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j-art.com,“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
2.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专栏)。
招聘过程有关具体信息仅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和省文化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71501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