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交响乐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6-05-12 11:32: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浙江交响乐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响乐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浙江交响乐团:浙江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

浙江交响乐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响乐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响乐团:浙江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交响乐、管弦乐以及相关铜管、木管、室内乐的创作、演奏和教育、推广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4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交响乐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我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2、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一般凭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逾期报名者可不予接受。来信请寄:杭州市马塍路31号409室(邮编:310012),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5天内,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1、演奏员岗位

考试之前,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考试采用现场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现场演奏及专业知识问答分别按照70%、30%计入总成绩。

现场演奏主要考以下内容:

(1)自备曲目(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

(2)现场视谱演奏

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测应聘者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等。

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作曲岗位

(1)初试。本人创作作品(8分钟以上)刻成CD或U盘,于寄报名材料时一同寄上。报名结束后,乐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审,根据作品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复试。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方式:

A、现场乐曲配器(一首4-6分钟乐曲)

时间:9:00-12:30(三个半小时)

B、器乐演奏(演奏乐器及曲目自定)

时间:13:30开始

3、舞美(音响操作)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6年6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和对交响乐的了解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的情况下,演奏员岗位按现场演奏成绩高者优先;作曲岗位按现场乐曲配器成绩高者优先;舞美(音响操作)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so.org,“乐团咨询”);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t.gov.cn,“招聘信息”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21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1号(邮编:310012)

咨询电话:0571-85119613(陈老师)

附件:

1、浙江交响乐团招聘岗位表.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一)

浙江交响乐团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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