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
2015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9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二)温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和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职位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时间:2015年9月17日0时—9月20日17时。
2.网址:http://www.wlrsj.com/wlsydwzp。
或者登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事业报考”专栏。
(提示:为避免影响正常报名,请务必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登录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考生注册”,提交注册信息。
4.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5.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5年9月22日0时—9月2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非本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无效。
(三)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1.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办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的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15年温岭市事(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职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下: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修改基本信息或重新选择职位报考,并重新打印《2015年温岭市事(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80元。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6.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温岭人才网上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7. 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5年10月27日0时—10月30日17时。
2.已缴费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