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招聘3人公告
2015-04-25 22:26: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3名,男性比例不低于50%。二、报考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3名,男性比例不低于50%。

二、报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法制意识和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各种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3、具有杭州市区户籍(含萧山、余杭、富阳);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4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下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交B1、401至下沙文化中心站,地铁金沙湖站至海达南路往南600米);

3、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由区人劳局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检查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考察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开发区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6873635。

原标题:2015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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