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与岗位
性质:编外工作人员
岗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
二、招聘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工作责任心强,不得在其它相关机构兼职。
(二)宁波大市户籍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5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无视觉、嗅觉障碍。
(四)专业:化学及相关专业、食品相关专业、微生物专业、医学检验专业
(五)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1办公室)。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检测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实践考试、面试三个部分按顺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工作人员基本素养等内容,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考试和面试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2、实践考试
实践考试主要考察化学分析实验和微生物检测方面的基本操作、基本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进入实践考试与面试的考生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实践考试、面试三个部分分别以35%、50%、1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实践考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如实践考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个项目的实践考试。
4.参加笔试、实践考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
5. 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5%+实践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15%。若总成绩相等,以实践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实践考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个实践考试项目。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总成绩前四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实践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
(七)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考咨询电话:63026375 联系人:周巧英
(二)本公告由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检测人员公告)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