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从事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参加公务员工作满3年(2011年9月30日前录用为公务员),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现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从其规定;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点: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地址:市政大院D幢206室 ,联系电话:65818698)。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填写《瑞安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瑞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ruian.gov.cn/;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市政府办公室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调查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
4.面试。占总成绩的50%。注重对应试者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候选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6.选调。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人才网及选调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的,安排拟选调人选到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或其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未尽事宜,可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咨询。
(原标题: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的通告)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