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海县“对标亮绩”招聘部分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9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确认对象(其中: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速录员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速录考试和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速录成绩占30%、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40%的比例折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两门成绩=速录成绩*30%+笔试成绩/1.5*40%))。进入资格确认的人数或确认后的人数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不作替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