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岗位:
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协管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本县户籍,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96年6月30日以前至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到8月8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分止。
(二)报名地点: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综合科(淳安县
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6号321室)。联系电话:64813085
15858179455
(三)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及无违法记录证明
2. 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需填写《劳务派遣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