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11名公告
2014-08-03 22:12: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学校占地面积约1900亩(分为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新区汽车学院校区),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12个二级学院,35个本科专业,教职工1160人,其中专任教师744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3000余人。2010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试点高校之一。经过30余年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以工科为主,管理、经济、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本科院校。展望未来,宁波工程学院将进一步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坚持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突出应用性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立足宁波,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努力做到办学有特色、学科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力争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地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成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辅导员 专技岗位 5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 1、中共党员;
2、有高等院校一年及以上从事学生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注:以上户籍、学历学位、党员证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从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学生工作开始算起;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7日上午9时-2014年8月8日下午16时,逾期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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