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委发〔2009〕80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4年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学历、资格证书、户籍等时间问题的,均统一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材料原、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照片3张2寸标准照。
除上述要求外,报考01、02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复印件、彩色生活照五张和广播播音主持作品(长度不超过10分钟,音频为MP3或WMA格式)。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酌情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