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4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告》,现报名已截止。
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要求,现对部分岗位适当放宽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当放宽条件的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户籍以现场报名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补充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生源地户籍材料);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人员需按其它资格条件要求出具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等证明);
(5)原是行政身份和事业身份的应聘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7)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按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5.缴费和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缴费,缴费后领取准考证。相关通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具体时间待定),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