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2013年253号)有关规定,2013年丽水市市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于12月4至5日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凭报名收费发票和二代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代领准考证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领取;
2.领取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3.地点:丽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职业培训科209室(城东路99号,联系电话:2122872)。
4.考生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应认真核对,若信息有误请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并经审核后给予更正。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