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招聘事业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是中共平湖市委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学校,与平湖市行政学校、平湖市社会主义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为适应党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zj.hzgwyw.com/)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名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2月28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4.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热爱党校事业;
2.所学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报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2.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参加平湖市统一招聘教师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为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采取上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3. 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3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8:30 ~下午4: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中共平湖市委党校(平湖市当湖街道乐园路38-76号)教学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最迟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授奖单位的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6)《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为加强师德建设,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作假,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73-85123647 ,85112272, 13750791598
附件:中共平湖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平湖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