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舟山市溢油应急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舟山市海上搜救与溢油应急能力,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舟山市溢油应急中心)为舟山海事局代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似正科级。主要负责搜集传递海上遇险和溢油信息,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海上搜救、船舶防台、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日常工作;负责海上溢油应急设备、溢油应急专业队伍、专项资金和清污船艇的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户籍(生源)要求 | 备注 |
值班长1 | 2 | 1972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航海技术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持有有效丙二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 |
值班长2 | 1 | 1972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轮机工程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持有有效丙一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 |
值班员 | 3 | 1982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航海技术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持有有效乙类三副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 |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相关证书、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12月11日。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海事局网站(http://zs.cnzjmsa.gov.cn)。
其中,舟山海事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一)现场报名。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等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至28日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68号1106室(舟山海事局党群工作部)。
(二)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
咨询电话:0580-2063721,电子邮箱:zsmsars@126.com
(三)资格审查由舟山海事局负责实施,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舟山海事局择日通知考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舟山海事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上述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舟山海事局网上通知。
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海事局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管理知识、海上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海事局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海事局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海事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海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3742、2063721 ,监督电话:0580-206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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