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3069126450@qq.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等。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关于邮寄资格复审材料
请考生于2015年2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太原海关人事教育处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并在备注中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字样备查。因故不能按时寄送材料的,要及时与我关联系。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邮政编码:030006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假期无法盖到学校公章的,可先寄送,待假期后尽快补齐,并在面试前补交或另行寄送。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4、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除外)。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要提供户口簿(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取得的请书面说明,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8、附页说明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含邮政编码)。
9、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簿(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6、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7、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8、“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9、附页说明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含邮政编码)。
10、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按照上述序号顺序整理后提交,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3、我关计划于2015年3月上中旬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安排开展面试工作,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太原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351-7119292 7119092
传真电话:0351-7119028
互联网联系邮箱:3069126450@qq.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
邮编:030006
特此通知。
原标题:太原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太原海关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