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选调: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 丽水市纪委、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和要求
委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其中,网络工作人员1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有较强的网络管理实际操作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其他工作人员2名,要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本次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丽水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经济、法律、经侦、审计、财会、计算机、中文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工龄3年以上,有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2月9日—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的报考者到丽水市纪委干部室(市行政中心1417办公室)报名;县(市、区)的到所在地县(市、区)纪委办公室(干部室)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携带《丽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的,取消该次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领取准考证。经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12月13日到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考试地点设在丽水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网络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