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非公有制单位初、中级专业证书的通知
2013-02-27 12:53: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2012年度下半年评审通过非公有制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携带单位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度下半年评审通过非公有制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领证人有效身份证,统一前往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领取证书。市直单位个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和持证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和审批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地址:城东路53号;电话:2181620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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