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选调生: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名公告
2014-05-17 16:53: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到我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信息管理岗位。二、选调条件(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到我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信息管理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四)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 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余姚市保庆路17号)3楼302办公室(联系电话:62792991)。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报名。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核对上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对符合选调条件者书面通知面试。面试者须持该通知及其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参加面试(报名时仅提供复印件者面试时还须随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体检: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下同。)确定。体检在县(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

(五)考察:综合面试和体检结果,并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经公示,如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无异议,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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