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中共象山县委老干部局;
2.岗位名称:门卫,2名;食堂炊事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三、工资待遇
1.门卫每月工资为1800元,食堂炊事员每月工资为1500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丹东街道金辉路7号);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0574-65656722。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电话:0574-6571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