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1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所需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播音主持岗位:1人。
专业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专业。
其他要求: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嵊州市保婴路27号)。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考生须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专业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总成绩按专业测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办理聘用手续。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根据嵊市委办发[2015]78号等文件规定,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四)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209(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