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的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须在2017年1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
3、慈溪市户籍包括杭州湾新区;35周岁以下,要求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驾龄五年以上,要求2012年11月1日前取得驾照。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
四、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者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三北大街458号,711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张。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驾驶员岗位测试驾驶技能知识,其他岗位测试公共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合格者比例不足1:3,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合格者为0,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和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如面试成绩合格者为0,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等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致名额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我局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考咨询电话:63029022,联系人:王少波。
2、本简章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