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总工会工会选拔市工人疗养院院长公告
2016-03-24 16:27: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精神,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下属市工人疗养院拟向宁波大市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宁波市工人疗养院院长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精神,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总工会下属市工人疗养院拟向宁波大市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宁波市工人疗养院院长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工人疗养院成立于1963年6月,是宁波市总工会下属的一家全额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处级。现坐落于象山石浦半边山旅游度假区(在建),由宁波市工人疗养院、宁波半边山投资有限公司和象山县工人文化宫三方合作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5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余平方米,有客房300余套,专家公寓160余套,有4千平方米独立的体检中心及配套的餐饮、会议、娱乐等设施,总投资约6亿元。2016年建成投用,同时将引进位居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全国第四、上海第一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开展医疗体检服务。

  二、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拔范围

  宁波大市范围内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拔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具有选拔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选拔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选拔岗位岗位类别人数专业及学历
要求
招聘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院长管理六级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面向全大市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龄45周岁以下;
2、现聘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医务工作15年以上;
4、任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人或三级医院副院长5年以上

注:以上学历、任职、工作、年龄的计算时间统一公告发布之日起。近5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人员,不受理报名。国外、港澳台学历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hzzb@nbgh.gov.cn进行报名。

  联系方式:89189319,联系人:陈老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选拔单位将在报名时间结束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逐个通知,并向未通过人员说明理由;向通过人员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复审合格的,选拔单位将发放《面试(考察)通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不全或与选拔条件不相符的将不予以通过资格复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面试(考察)

  本次公开选拔将根据报名的人数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0名的,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在10名以内(含10名)的,将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试题将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选拔岗位相关业务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官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报名人员凭身份证按《面试(考察)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对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2.考察

  报名人员超过10名的,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少于10名(含10名)的,选拔单位将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考察。

  选拔单位将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同考察对象面谈、考察对象撰写工作总结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由选拔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员。公示前,拟任人员需征得原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

  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拟任人员名单报经人社局核准后,同时在人社局和宁波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咨询电话:0574-89189319,89189213

  本次公开选拔监督电话:0574-89189215

  宁波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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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总工会公开选拔市工人疗养院院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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