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广播电视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敬业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特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办法与程序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与办法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具体的报考要求如下:
1.报名材料要求
(1)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点击下载)以及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以及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3)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若为县外前来报考的,还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3.考务费
考务费为4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对因取消招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地点: 永嘉宾馆3楼1号会议厅
5.准考证发放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7日上午9点—2016年4月9日上午9点期间,登陆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yjrsj.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考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上午9:30—11:30,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办法
1.播音主持岗位
(1)初试
报名时上交播音主持作品(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MPEG-2或WMV格式的音视频)、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彩色生活照3张。若报名人数少于等于20人直接进入复试,若报名人数多于20人,根据初试的成绩以1:10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复试。
(2)复试(采用百分制):语音基础占25%;话题模拟占25%;即兴评述占30%;回答主考官提问占20%。
(3)总成绩=复试成绩
2.新闻采编岗位
分笔试、专业面试
(1)笔试内容:新闻采编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学理论、专业写作技能等)(采用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以1:10确定进入专业面试的人员名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
(2)专业面试(采用百分制)
(3)总成绩=笔试成绩×70%+专业面试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
3.电视节目制作岗位
分笔试、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电视节目制作综合知识(包括电视节目制作专业知识、撰写创意文案等)(采用百分制)
(2)专业面试(采用百分制)
(3)专业技能测试:现场制作(采用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以1:10确定进入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4)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4.电视摄像岗位
分笔试、专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摄像摄影综合知识(包括摄像摄影专业知识、撰写分镜头脚本等)(采用百分制)
(2)专业面试(采用百分制)
(3)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拍摄(采用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以1:10确定进入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4)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特别说明:播音主持岗位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新闻采编岗位专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电视节目制作岗位和电视摄像岗位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两门均不能低于60分),若参试人员成绩均低于最低分数线则取消本岗位招聘。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2.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播音主持岗位以即兴评述成绩高者优先,新闻采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电视节目制作岗位和电视摄像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同分,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在6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管理办公室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我县人力社保局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对象的也如上述(四)办法处理,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陆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本公告中涉及的年均指周年。
(二)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温州生源的人员,“温州生源”是指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截至报名之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招考专业审查依照《2015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八)播音主持岗位复试及其他岗位的专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请关注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yjrsj.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九)录用人员在永嘉县广播电视台工作期限不少于五年。
(十)未尽事宜,可另行咨询,咨询电话:0577-57768005,0577—67268557
六、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