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县招才局核准,县人民医院等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2名,具体见下表:
引才单位 | 专业(岗位)及名额 | 专业条件 | 基本条件 |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 |
磐安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3人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好;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影像、麻醉学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3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 周永良 0579-84651143 | 磐安县卫计局联系人:吕英, 电话: 0579 -84661354 |
医学影像1人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 | ||||
磐安县中医院 | 临床医学2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朱美珍 0579-84880227 | ||
医学影像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 | ||||
麻醉学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 | ||||
磐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 麻醉学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 | 厉红丹 0579-84712503 | ||
磐安县妇保院 | 临床医学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李 美 0579-84652283 | ||
医学影像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 | ||||
磐安县疾控中心 | 预防医学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刘伟勤 0579-84661170 |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县委组织部(县招才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参加人才招聘会报名、到引才单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招满即止。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
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时应将原件送引才单位报名联系人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2、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复审后,由引进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3、测试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成绩需60分以上。
4、体检
若同一时间段有多人报名同一职位的,根据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情况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同一职位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可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才到岗后,由引进单位向县人力社保局报备。试用满1年(应届生)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从虚拟事业编制转为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提供与同类正式在职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项
1、监督电话
磐安县委组织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79-84662012,84661354
2、相关信息公布网站
磐安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61.153.249.220;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