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经研究决定,2015年天台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35周岁(1980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4、具有天台常住户口(以2015年9月28日24时户口所在地为准)或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天台生源.
5、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对象:须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含2个聘期满后,继续留村任职人员)或任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报考资格由县委组织部认定.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及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专业设置: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专科参照教育部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8、岗位特殊要求详见《2015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30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行政中心17楼东会议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费80元/人.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的人员须持组织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1的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 +面试成绩÷2.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科目:10月31日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行政中心17楼东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天台人力资源网(www.ttrc.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