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是全国首家官方智慧城市专业研究机构,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从事宁波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和项目决策咨询等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面向全国,为各行业、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专业研究机构。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于2013年3月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2013年12月经批准增挂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牌子,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工作职责:综合推进和协调全市政府服务企业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研究全市工业发展重大问题。
宁波市信息化服务中心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承担为我市信息化公共平台、重大项目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开展信息安全测评、评估、咨询、认证及开展信息化咨询、培训、论坛等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备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参加本次招聘,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凭认证书报名;未取得的凭国(境)外毕业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