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县城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5﹞150号)精神,经县教育局同意,泰顺县中心幼儿园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幼儿教师。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正式教师。
2.教龄须满3年,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且2014学年度在幼儿园任教。
4.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两年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
二、选调学科、人数
幼教综合2名。
如出现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差额要求的,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不选调。(县城其他幼儿园的教师若参加选调入围被调走的,则按本次选调成绩递增选调人数,按选调成绩下一名调入该幼儿园)。
三、选调办法
1.幼儿园教师选调工作由县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
2.选调总成绩包括学校选调成绩和选调加分两个部分,学校选调成绩占80%、选调加分占20%。
3.学校选调成绩按入围教师面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学校选调成绩。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审核:携带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选调报名表、调动申请表于2015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县中心幼儿园四楼会议室报名。7月14日公示资格审核结果。
(二)笔试: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人数3倍的,统一参加由县中心幼儿园组织的笔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3倍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00在县中心幼儿园举行(参加选调笔试老师上午8:20到县中心幼儿园会议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公布笔试成绩:7月17日上午8:00。
3.查分登记及结果公布:要求查分的教师于7月17日上午11:00前到县中心幼儿园会议室登记。7月17日下午15:00,公布笔试查分结果。
4.公布面试入围名单:7月18日上午公布面试入围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同时,入围对象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7月19日公示入围教师选调加分成绩。
(三)面试:技能技巧(命题绘画、自弹自唱、幼儿舞蹈即兴创编)占40%、试讲占40%、综合素质测试占20%。
1.集中时间: 2015年7月 19日上午6:30集中县中心幼儿园会议室并抽签。
2.测试时间: 上午7:00-12:00。
3.测试内容(满分100分)
(1)命题绘画(满分20分)。按照规定主题自创美术作品一幅,提供4开铅画纸一张,其余材料应试者自备,限时40分钟。
(2)自弹自唱(满分10分)。视唱曲目抽签确定,伴奏乐器为钢琴,自弹自唱,限时5分钟以内。
(3)幼儿舞蹈即兴创编(满分10分)。应试者熟悉乐曲一遍,自编舞蹈动作,2分钟内完成。
(4)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分)。应试者在10分钟内回答指定的问题(包括思考及答题时间)。
(5)试讲(满分40分)。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2分钟。
4.测试地点:县中心幼儿园四楼多功能厅。
(四) 公示:7月20日根据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名单(若有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录取),并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五) 上报发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发文。
五、其他事项
1.入围面试的选调对象须在7月18日下午16:00前将选调加分相关证件(证明)送交泰顺县中心幼儿园四楼会议室,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加分权利。
2.班主任加分以原学校提供的班主任津贴发放的工资册复印件(须加盖原学校公章)为准。
咨询电话:钱老师 13616623201(653201)
原标题:2015年泰顺县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