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华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2015-06-13 20:13: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4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具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4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15年兰溪市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6 月22日—24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厅。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可从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持市委组织部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5、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6、符合条件的考生7月2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聘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

 

因6月22日是端午节放假时间,现将招聘单位的报名时间,由原来的6月22日、23日、24日调整到6月23日、24日、25日。

其它事项按原公告不变。

原标题:2015年兰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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