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市级机关公文交换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公文交换中心为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的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承担市级机关单位(副局级含以上)、驻甬部省属单位、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相关往来公文(涉密文件)、资料的交换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各单位公文交换提供场所、设备及其他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备注:学历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16: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报名表,必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未上传照片的,不予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信息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查询初审结果及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3月20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3月26日9∶00—3月27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