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公局发〔2014〕50号)有关规定,嘉兴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试前,各县(市)人力社保和公安部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安排如下:
报考单位 | 时间 | 地点 |
海宁市公安局 | 11月4日8:00 | 海宁市体育场(海洲街道体育场路89号、城西菜场西侧) |
平湖市公安局 | 11月3日13:00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馆(南市路351号) |
桐乡市公安局 | 11月4日8:30 | 桐乡市茅盾中学体育馆(振兴东路288号) |
嘉善县公安局 | 11月2日13:30 | 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电子报告厅(车站南路501号) |
海盐县公安局 | 11月4日8:00 | 海宁市体育场(海洲街道体育场路89号、城西菜场西侧) |
2、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安排如下:
报考单位 | 时间 | 地点 |
海宁市公安局 | 11月4日8:30 | 海宁市体育场(海洲街道体育场路89号、城西菜场西侧) |
平湖市公安局 | 11月3日14:00 |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体育馆(南市路351号) |
桐乡市公安局 | 11月4日9:00 | 桐乡市茅盾中学体育馆(振兴东路288号) |
嘉善县公安局 | 11月2日14:00 | 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操场(车站南路501号) |
海盐县公安局 | 11月4日8:30 | 海宁市体育场(海洲街道体育场路89号、城西菜场西侧) |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5、面试定于2014年11月8日进行,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体能测评当日发放的《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