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招聘范围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或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
理化检验 | 1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或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并具有1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经验。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明石路1号)人事保卫科。
3、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本单位人事科(5号楼7楼 704)进行现场报名。
不接受网上、邮寄、电话等报名方式。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的岗位,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对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社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1-85176729 0571-85177853
联系人: 杨老师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