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并经研究决定:林春涵为2012年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体育教师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2年月12日21日起到12月31日止,共7工作日。
4. 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202309
附件:林春涵同志基本情况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