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招聘范围 | 学历、学位 及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医务 人员 | 1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浙江省户籍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 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医务工作的经历;具有国家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性别要求女性。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4日止,周一至周五(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 13:30至16:30。
3、报名地点:杭州市沈半路59号,杭州艺术学校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者持填写好的《杭州艺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不接受邮寄、电话、网上等方式报名。
5、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将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1-88013209
联系人:陈老师 章老师
下载附件:杭州艺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艺术学校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