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公告,按笔试成绩排名,2016年余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技)能测评人员共222人,经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结果应参加面试213人,其中:应参加宁波市主考场面试的为25人,应参加余姚市分考场面试的为188人。现根据宁波市统一部署,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和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和考试合成总成绩
参加我市分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详见附件;参加宁波市主考场的我市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社局于6月6日12:00前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上公布(请有关人员注意查询)。
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如有差错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查询(电话: 62722059,62712807)。
二、体检有关事项
1、本次体检,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入围体检的考生确定参加体检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00-11:30)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余姚市保庆路128号409室)领取并填写体检表,同时预交体检费300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入围体检的对象及有关体检事项,待宁波通报成绩后,另行电话通知本人)。
3、所有本人确认参加体检的考生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务必于2016年6月13日早上6:00时到余姚市政府大院南大门外集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须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的早餐体检医院有统一安排);体检约需半天,体检完毕统一随原车返回至报到地点;体检费自理并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再另行收取。
5、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报考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上述体检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递补办法依据公告规定。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74-62722059,62712807。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6年余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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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余姚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和体检名单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