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巡防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巡防协警若干名,警犬训导员6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性别,男。
2、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裸视0.8以上。
3、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警犬训导员要求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4、热爱巡防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警犬训导员要求热爱警犬工作。
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6、有技能者可优先考虑。(技能特长包括摩托车、汽车驾驶技能,长跑、短跑、篮球、散打、搏击等运动特长)
警犬训导员具有军警犬训导经验的退伍军人或有训犬特长者优先。
7、具有浙江省户籍,外省籍人口需办理暂住证并在本地居住两年以上,在本地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程序
自公告之日起,到金盾人力资源公司报名。地址:金华市二环北路1339号金盾办公大楼408室,联系电话:82165171。
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工作职责
(一)警犬训导员协助公安机关完成警犬训导、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治安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抢险救灾等任务。
(二)协警必须在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实施巡逻、盘查、设卡、守候、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2、协助公安机关处置有关警情和突发性事件;
3、协助公安机关参加重大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6、参加日常警体训练活动;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社会治安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录用后与金盾人力资源公司重新签订正式劳工合同,警犬训导员合同期为5年。。
2、专职巡警实行薪金制,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0元、考核奖金500元、津补贴、奖励等四个部分,年收入人均约3万元。警犬训导员在专职巡警工资基础上增加训练补贴。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