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26号)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2015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柯人社〔2015〕15号)精神,现将2015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柯城区委组织部和柯城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25日起到10月1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地址:衢州市区西安路柯城区政府大院四楼,邮编:324000,联系电话:0570-3040359。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衢州市区上街62号,邮编:324000,联系电话:0570-3026258。
原标题:2015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