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建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入围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警察和专职人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时间:
2015年5月30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
三、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四、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包括不受户籍限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复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注: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
中共建德市委组织部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