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以及《2015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嘉善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嘉善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28日上午8:30-11:30到嘉善县公安局(嘉善县人民大道1118号)3311室领取《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安排在5月29日上午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结束后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请于6月3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6:30到嘉善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嘉善县车站北路97号)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对象另需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附件2)和《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3),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近照,于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须亲笔签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15年6月6日举行,面试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