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鹤浦镇人民政府;
2、岗位:(1)安监协管员1名;(2)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1、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
2、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四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501617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详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两张前来报名。
五、招考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拆电话:0574-65766309。
(原标题:鹤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鹤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