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
二、“公安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
三、“计算机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信息安全、仿真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物联网工程、传感网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应用、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网络管理、计算机应用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技术与应用、通信工程。
四、“财会类” 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五、“工商管理类” 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食品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劳动关系、体育产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管理。
六、“公共管理类” 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航运管理、交通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教育管理、体育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土地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人口学、卫生事业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警察管理。
七、“文秘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教育、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中国文学、文秘、新闻学、秘书学、文秘教育。
八、“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教育、对外汉语。
九、“哲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
十、“经济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农业经济、财政学、工业经济、金融学、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保险、国际经济、金融工程、国际贸易(学)、税务、国际商务、信用管理、工业外贸、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投资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海洋经济学、投资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环境经济。
十一、“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化、汉语言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中国文学。
海盐县党政机关招考专业(职位)未纳入上述类别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报考。本《资格审查办法》主要参考2007年和2012年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设置。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专业若不对应本科目录的,请在填报前征询用人单位意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海盐县委组织部、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